【氣爆災後教育基金補助】
為妥善照顧81石化氣爆事件罹難者或重大傷殘者之子女及本人順利就學,市府將由各界捐款中提撥2億元為教育基金。 ☆補助對象 ◆罹難者或重大傷殘者,其本人、胎兒、子女或受監護人。 ◆前點所稱重大傷殘,指傷殘程度達領有重大傷病卡者。 ◆第一點胎兒、子女及受監護人之身分,以103年8月1日為採認時點,其補助就學年齡限制為25歲以下。 ☆補助期限 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,補助其至國內大專校院畢業止。 ☆補助方式 依受補助者之年齡及就讀階段別核算補助總金額,委請銀行為每一個人設立信託專戶,進行信託管理。 ☆補助項目 包括學雜費、代辦費、學用與生活費、輔助學習相關費用。 ※教育局將主動協助符合補助條件者,辦理相關申請與信託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