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進步黨第十六屆第四十一次中常會新聞稿

民主進步黨今(19)日召開第十六屆第四十一次中常會,會中通過中常委賴清德、陳菊提案推動《地方制度法》相關修法工作,導入「正副議長選舉改採記名投票」、「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一審有罪即停止職務」等規範。另針對2016總統暨立委選舉輔選事宜,發言人鄭運鵬會後轉述選對會報告表示,目前各縣市總統競選總部陸續籌設中,除基隆、澎湖外,其他20個縣市的地點都已經確定。選對會也要求10月底前完成投開票所內、外監票人員的建置。

此外,目前各地已經成立超過2000個社會力的後援會及社團組織,聘請競選顧問約5萬名,都是各地社團組織領袖,或是有能力籌組50人以上的後援會組織的支持者,同時利用通訊軟體LINE成立1050個群組,方便組織串連及選戰訊息傳遞。

 針對中常委賴清德、陳菊提案修正《地方制度法》,導入「正副議長選舉改採記名投票」、「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一審有罪即停止職務」等規範,鄭運鵬會後也轉述蔡英文主席裁示如下:

地方政治的改革,首要之務就是掃除黑金。藉由賄選所集結的黑金勢力,不僅會壟斷、瓜分地方公共資源,更讓台灣社會付出慘痛的代價。今天中常會無異議通過,由陳菊市長和賴清德市長領銜的提案,建議在地方制度法導入「正副議長選舉改採記名投票」、「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一審有罪即停止職務」的相關規範,我們要請立院黨團,務必盡全力來推動修法。

黑金政治,是妨礙民主政治健全發展的毒瘤。歷次地方議會的正副議長選舉,民進黨為了防堵黑金介入,多次採取亮票作法,不但因此遭遇司法保守勢力的挑戰,有時也未能盡其功。因此,唯有透過制度改革,修改地制法,才能一勞永逸,讓正副議長選舉過程完全公開、透明,讓議員接受選民的檢驗,落實責任政治的憲政精神。而「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一審有罪即停止職務」的主張,對於杜絕賄選,更有強烈嚇阻作用。

前幾天,我在高雄、台南和嘉義,提出了對國家具體的政治五大改革方案:「實踐世代正義,改革政府效能,啟動國會改革,落實轉型正義,終結政治惡鬥」。而「掃除黑金政治」,應該是第六項重大政治改革,這是台灣迫切需要追求的正義。因此,我們應該勇敢對抗黑金政治及賄選,革新地方政治,能讓民主的陽光,真正照亮台灣。

另針對證所稅議題,鄭運鵬也轉述蔡主席會中談話指出,執政黨的候選人,推翻了執政黨的政策,這證明了三年前馬政府的決策,是草率、錯誤的。同一批國民黨的官員和立委,在三年時間,把敏感、重要的證所稅政策,翻來覆去,連改兩次。投資市場受到這麼大的衝擊,這三年來大家的苦,有沒有人要出來負責? 此外,民進黨在三年前,就反對馬政府的證所稅版本,並提出自己的版本。如今洪秀柱的版本的設計,其實是模仿民進黨的版本,差別在於稅率的不同,但她的版本的稅率,會傷害財政和賦稅公平。未來民進黨團在立院討論這個法案時,會秉持一貫原則來討論。